济南信息港显示近日,住建部、公安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济南、杭州等全国15个城市开展行使交通管理等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其中指出,在交通管理方面,城管执法部门可试点行使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根据住建部、公安部、环保部、水利部、工商总局、食药监总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试点城市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实施相关范围内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其中,包括环境管理方面试点行使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扬尘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试点行使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试点行使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试点行使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的行政处罚权,食药监管方面试点行使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这15个试点城市分别为:浙江杭州市、河北秦皇岛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辽宁盘锦市、吉林四平市、江苏丹阳市、江西新余市、山东济南市、河南开封市、湖北黄冈市、湖南邵阳市、广东广州市、广西柳州市、四川成都市、贵州福泉市。
济南信息港首次发布试点时间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18年9月底结束。在试点实施前,需要明确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的步骤、程序、时间安排等,落实城市管理执法、公安、环保、水利、工商、食药监等部门的任务和责任,厘清职责边界,深化协作配合。
1,凡本网注明“来源:济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济南信息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济南将试点城管处罚侵占城市道路和违法停车,2018年1月开始,至2018年9月底结束。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济南信息港”。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与济南将试点城管处罚侵占城市道路和违法停车,2018年1月开始,至2018年9月底结束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济南将试点城管处罚侵占城市道路和违法停车,2018年1月开始,至2018年9月底结束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济南信息港属于个人的非赢利性网站,部分文章复制采编与网络,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如遇到济南将试点城管处罚侵占城市道路和违法停车,2018年1月开始,至2018年9月底结束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等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在三个工作日给予更正或删除。济南信息港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无法鉴定真假,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