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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殴打花甲老翁,遛狗伤人,广西老人遛狗

发布时间:2017-01-12 16:58:42
核心提示:  在今年,许多人感觉对局长殴打花甲老翁,遛狗伤人,广西老人遛狗有看法,融入其中,让人震撼,而小编我就为大家整理了些内容。
   在今年,许多人感觉对局长殴打花甲老翁,遛狗伤人,广西老人遛狗有看法,融入其中,让人震撼,而小编我就为大家整理了些内容。去年11月20的早晨,家住闵行区盈嘉园的钱老伯与爱狗在小区散步时突然遭到一只马犬窜出来袭击他的爱犬,钱老伯本能地驱赶恶犬,却遭对方狗主人和他两名员工的殴打,局长殴打花甲老翁,遛狗伤人,广西老人遛狗致钱先生被打断5根肋骨颅脑出血。钱老伯的爱犬萨摩耶也被咬死。想必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何必大打出手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的内容。
  
  》》》相关新闻:健身房老板因狗咬狗打人被拘15天? 法院:未宣判
  
  据了解,事件发生当日,涉嫌殴打老人的三名嫌疑人姚某、李某、黄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李某、黄某到案后起初未供述基本事实,后在公安机关取得相关证据,进一步讯问后才供述了他们二人共同殴打钱老伯的事实。
  
  该案发生后经相关媒体报道后,在网上引起哗然一片,网友纷纷谴责三名犯罪嫌疑人身强力壮,合伙殴打手无寸铁的花甲老人,并且对于狗主人未使用绳带约束马犬奔行,任由其疯狂撕咬性格温顺的萨摩耶犬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
  
  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有幸对大家关注的局长殴打花甲老翁,遛狗伤人,广西老人遛狗进行深入解析,现在由我来为大家讲解吧。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本案,局长殴打花甲老翁,遛狗伤人,广西老人遛狗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姚某、李某、黄某结伙,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两处轻伤、一处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属共同犯罪。犯罪嫌疑人李某、黄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在庭上,犯罪嫌疑人姚某、李某、黄某在供述过程中多次避重就轻,意图逃避法律的制裁,但在检察院的证据面前,对殴打钱老伯的行为供认不讳。
  
  最终,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某、李某、黄某结伙,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导致被害人受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属共同犯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李某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黄某有期徒刑三年。
  
  我明白了,不管有些人多么的义愤填膺、多么的正气凛然,他们期待的永远不是真相,他们期待的是自己满意的“真相”。
  
  虽然说这件事上我更倾向于相信女生,但我希望我们都能绝不急于下结论,绝不去道德绑架任何人,一切用证据说话。
  
  (二)
  
  1.任何在我出生时已经有的科技都是稀松平常的世界本来秩序的一部分。 2.任何在我15-35岁之间诞生的科技都是将会改变世界的革命性产物。 3.任何在我35岁之后诞生的科技都是违反自然规律要遭天谴的。——道格拉斯·亚当斯的科技三定律。
  
  我觉得可以模仿这个科技三定律描述一个“代际三定律”:1. 任何我们上一代的人永远都是受落后思潮影响泥古不化老而不死是为贼的货色。2. 任何我们这一代的人都将成为改变世界的中坚力量。3. 任何我们下一代的人永远都是受奇怪思想污染注定要垮掉的一代。
  
  想想也是嘛,上瞧不起“变坏的老人”,下瞧不起“熊孩子”,我们这一代人真骄傲。
  
  不过实事求是的讲,我们对于“熊孩子”的认识都找到了父母管教这个根源,还算是比较客观理性的,然而对老人就不一样了。我在我们这个时代的傲慢与偏见(二)这篇文章中,提到了《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的流氓逻辑,这种出身原罪论的观点,大致是他们出生环境是OOXX,他们生长环境是XXOO,所以他们注定是坏人,老了也是坏人。最要命的是这种荒诞不经的文章竟然获得了相当广泛的认同。
  
  我想问问现在刷“坏人变老了”的年轻人们,局长殴打花甲老翁,遛狗伤人,广西老人遛狗
  
  你们还记得小时候,那时候互联网还没兴起,那时候我们还没掌握着社会主流话语权,是不是经常在报纸、电视、讲座中看到这样的言论:“80后是垮掉的一代”“90后成长于市场经济年代,又是独生子女,他们注定会balabala”?为什么现在看不到这些言论了,90后霸占了互联网,而80后则成为了社会各行业的中坚力量。
  
  还曾记得,当汶川地震时,当时许多主流媒体有“80后在灾难中为自己正名”的这种说法,我真想说这个是个狗屁逻辑啊,什么叫在灾难中为自己正名?难不成没有个大地震80后那一代就自我作死以至于灭绝了?难道我们90后还要再有一个大灾大难表现一下才能得到你们这些老人家的认可?现在负面新闻中很少见到“80后”这个标签了,只是“90后”还会有零星出现,对“00后”的“忧心忡忡”一如既往。而“80后”这个标签多出现于“XX公司80后老总”“80后公务员辞职创业,身价X亿”——很简单嘛,就是上文说的道理。现在写新闻的基本都是80后了嘛。
  
  于是风水轮流转,轮到“背负原罪”的老人们来受舆论的鞭笞了。
  
  说什么“生长于文革一代,年轻的时候是红卫兵打砸抢,老了就是跳广场舞扰民”,得了吧我就想笑,您以为最早那批能砸文物、烧学校、打老师、抄人家的红卫兵能是一般人干的吗?那都是根红苗正的二代、三代们,比如像薛蛮子、任志强,当年都是在北京打砸抢红卫兵组织里的,人家现在哪个不是亿万身家,素质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咱平头老百姓的事,不好拿这些人举例子吧?
  
  (三)
  
  诚实的讲,校园暴力、制毒贩毒、交通肇事这些关于“年轻坏人”的新闻比例绝对不少于老年人,but who cares?还是公交强迫别人让座、广场舞扰民的新闻更能让人同仇敌忾嘛,反正我们还没到老了被年轻人戳脊梁骨那时候:“这是市场经济下,受浮躁互联网熏陶而成长的罪恶非主流一代人”。
  
  人们容易用片面来否定全面。
  
  看了一些广场舞扰民、强迫让座、碰瓷的新闻,就把“坏人变老了”这样的大帽子扣了上去,那么下面的新闻呢?
  
  是不是证明九零后药丸了?
  
  这只不过是我昨天想写这篇文章,随便一刷就刷出来的新闻。看看日期。
  
  是不是要说“不是生出来的人变坏了,而是坏人生出来了?”
  
  不会,因为我们至少对自己这一代,没有这种“原罪意义”上的偏见。
  
  我也是留过学、交过换、一线城市打过工、贫困山区调过研的人,我可以负责任的说——SB是以一定浓度等比例的平均分布在所有人群中,与种族、地域、性别、年龄、政治立场无关。
  
  经常喜欢划分群体、贴标签,以个体否定群体,是我们再看待许多问题时候最大的毛病。说明我们离理性社会、良性舆论环境还有些距离。
  
  经济发展有先有后,社会制度有欠缺有完善,文化氛围有激进有保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局限性,也有自己的闪光点。人是复杂的,举个例子,在香港一个满口“XX蝗虫滚出香港”的阿伯,他遛狗的时候一定会带一个塑料袋和瓶盖扎小口的矿泉水瓶子,狗狗大便之后装进塑料袋里清理掉,小便之后也会用水冲一冲——这是我们绝大多数大陆人做不到的。我想,我们能做到实事求是、就事论事,就最好了。
  
  (四)
  
  生活从未平静,只是你身处井底之蛙氛围当中,看不到惊涛骇浪的事情,局长殴打花甲老翁,遛狗伤人,广西老人遛狗事件让众多网民躲避不及,来不及反应。正文到此结束,以下是附录内容,谈一谈引起广泛争议、大家至今十分关心的彭宇案。局长殴打花甲老翁,遛狗伤人,广西老人遛狗对于彭宇案的前前后后,微博上的@王志安已经总结的很详细了,有时间的朋友可以详细了解一下。大体上来讲,彭宇起初一直说徐老太撞了他,而不是他撞了徐老太,但彭宇没有否认他和徐老太发生了身体接触。彭宇的否认一方面是因为警方笔录丢失,另一方面在于当时的舆论一边倒的支持他,让他有了底气,直到二审法院出示他自己的报警录音。此案原本并不复杂,但因为媒体先入为主,最终酿成舆论风暴。教训深刻。彭宇案其实最终算幸运,找到了彭宇报案的录音,还了徐老太清白,如果没有呢?
  
  彭宇案后,徐家备受骚扰不得不搬家,不久徐老太离世,彭宇改换了工作,一审法官被调到一家街道办事处工作,而舆论一直对彭宇做好事被讹诈深信不疑。几年后天津发生许云鹤案,媒体和舆论习惯性再次用彭宇案的逻辑介入,在事实未清之前,就轻易定性为老人讹诈,此风一直延续到现在。这就是彭宇案的后果。当年南京彭宇和天津的许云鹤案,最终证明均不是老人讹诈,彭宇的确撞了老人,许云鹤也的确驾车碰了老人。然而媒体会借助社会关注老人讹诈的热度进行炒作,这才是最大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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