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就认为未来开启一个互联网的时代。但是很可惜,王学仲艺术馆,王学仲艺术馆旅游攻略,王学仲艺术馆旅游景点没有得到我们网友的关注,希望获得突破性的故事。大张伟与其经纪人的恋情一直以来都扑朔迷离,在上周《笑星闯地球》的节目中,大张伟回应抄袭门,大张伟回应王思聪炮轰,大张伟与经纪人的恋情王自健和张大大连连暗示大张伟,使得大张伟回应了有关其与“身边工作人员谈恋爱”的传闻:“我觉得喜欢就要在一块啊,这很正常啊,和身边的人在一起顶多是工作没了,工作没了还能找下一个,幸福的感觉没了,你怎么找?”疑似肯定与经纪人恋情。让我们一起来祝福大张伟吧。
在节目中一个有关“办公室恋情”的小品过后,王自健首先发声“挖坑”大张伟:“办公室恋情咱仨有得聊吗?”没想到大张伟丝毫不中招:“没得聊,算了,下一个话题好吧。”王自健丝毫不想放弃,就这个话题接着“挖”:“我觉得是这样虽然咱们都不上班,但是工作关系的恋情也是可以拿出来说一说的嘛!”张大大也在一旁助攻:“因为我是既没有这个福气,谈过圈中的艺人,也没有跟身边的工作人员有机会发生恋爱的关系,嗯。”两人疑似把矛头直接对准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大张伟与其经纪人的恋情。
大张伟见实在是躲不过了,这才开口回应:“是这样的,我觉得喜欢就要在一块啊,大张伟回应抄袭门,大张伟回应王思聪炮轰,大张伟与经纪人的恋情这很正常啊,这有什么不应该的吗?比如说上班,或者说和身边人在一块,顶多就是工作没了嘛,对吧,工作没了还能找下一个,但那个幸福的感觉没了你怎么找?”疑似正面肯定与经纪人的恋情传闻。现场观众也被他的认真感动,纷纷鼓掌祝福。
事情其实很简单,大张伟自己都承认用了zedd的编曲(思路),大张伟回应抄袭门,大张伟回应王思聪炮轰,大张伟与经纪人的恋情,按他的说法,是致敬。但是确实没有署名。所以是侵权还是抄袭这事得另说,毕竟没办法知道大张伟内心的想法。按耳帝的说法,加入别人作品的片段但是没署名在音乐类节目是常态,所以错还是错在大部分人包括节目组缺失这块的版权意识,而不是洗白。”(微博:@小罗伯特芋泥)
答:说得都对,只是“洗白”这个词用出来相当于定了张伟本身是黑的。但大张伟是否有抄袭意图没有定论,事关别人人品。梁欢不应该随意扣了抄袭的帽子。
梁欢一直声称不要动机揣测,但他对于大张伟的整个指控都是基于动机揣测。
如耳帝所言,抄袭意图很关键。争议的关键在于大张伟有没有“抄袭意图”。为什么梁欢可以认为大张伟没署名就是有抄袭意图,而其他人不署名是署名不规范?
(大家是不是潜意识里还是有因为他以前就抄?所以有抄的倾向,这种想法?)
然后,如果没有抄袭意图,这就是一个整个中国业内都署名不规范的问题,这和抄袭指控的差别就大了。还是那句,事关人品。
至于有没有抄袭意图,其实不是可以辩论的范围了,不过大家都可以自己判断。
只是不要一开始就认为是事后被指出才说致敬的,因为你可能没听过candyman,但是它真的挺出名的,不是事后被指出而已。业内人士一听就知道,你不知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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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回答:
《关于大张伟抄袭的争论点》
利益相关:大张伟粉丝
画重点:
1.原作者说抄袭不等于抄袭,不然法官拿来干嘛?
2.大张伟没有Zedd的工程音轨,不存在拿了音轨稍作修改的情况。爱如潮水的编曲,大张伟是借鉴的zedd的编曲思路,自己制作了音轨。大张伟回应抄袭门,大张伟回应王思聪炮轰,大张伟与经纪人的恋情,
3.大张伟的这种做法,电音界有无先例?有。
4.大张伟的做法有无不妥:有。署名极其不规范。
5.署名不规范不等于抄袭,下文会给原因。主要是国内电视节目的惯例,以及节目制作和付版权费流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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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张伟:“我觉得演艺行业没机会解释,出了任何不好的事,解释没人信,人们都愿意听最脏的结果。
一、是否抄袭的几个争论点&各方观点
1.是不是借鉴/抄袭了
这一点大张伟在回应时有发长微博,非常真诚和详细地解释了整个表演,哪些东西是自己做的,哪些东西是根据Zedd的东西做的,自己做了哪些改编以适应爱如潮水;他甚至直接说他年初一听Zedd的歌就觉得拿来唱爱如潮水很好玩。
这一点和部分电音界人士其实是达成的共识的啊,部分电音界人士认为张伟用了zedd的东西,张伟也说我用了。而且并没有一个地方,是部分电音界人士说张伟用了Candyman,然后张伟说“不!这个东西是我原创的。” 并没有。
也就是说张伟承认他用了Zedd的东西,这个态度有什么问题?可惜很多人只注意到了天性胡茬的他发的那个360VR白眼,认为他态度不端,抄袭还态度傲慢。
接下来说,大张伟用了Zedd的东西,到底用了多少,算不算抄袭?如何判定抄袭。
2.先说抄袭是什么,再说大张伟有没有抄袭。
梁欢指责大张伟抄袭Zedd的编曲,但是,其实编曲并没有版权(详情可以看这里:http://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005483169100748)。
法律只有保护旋律,目前比较成熟也只有旋律抄袭的认定,但是两首歌编曲怎样才叫相似,怎样的相似才叫抄袭?法律并没有一个标准。
梁欢认为:编曲包括音色、节奏、和声、配器四者,而《爱如潮水》整首作品在音色、节奏、配器的每一项里,都和Zedd达到了大面积相似,因此是抄袭。
梁欢指责大张伟抄袭的的最大问题在于:在没有法律标准和业界共识的情况下,梁欢给抄袭定了一个标准,然后用这个标准认定了大张伟抄袭。
然后在电音界,因为remix本身就是要用别人现成的作品来重新编曲,因此使用别人的东西很多,对于抄袭的认定也更麻烦,纠纷很多。大张伟工作室发的第二份声明将Zedd和Diplo的纠纷也是想说明这一点:电音界对于抄袭没有统一的认定,Zedd自己跟别人也撕逼来着。(可惜这条声明被梁欢解读成大张伟工作室讽刺Zedd也抄袭)
有人认为大张伟的行为虽然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抄袭,但是其实是钻了法律的空子,所以仍然是抄袭。
但是我想说法律永远是最佳认定标准,梁欢的认定真的不会更好的,无论他出于多么正义的目的。
其次假设中国推动著作权立法,编曲保护的线该画在哪里?
@graceric:我的态度是这条线划在哪儿影响太大,考虑到立法目的,我不主张划在大张伟这种情况下。
(利益相关:graceric是张伟粉丝,大张伟回应抄袭门,大张伟回应王思聪炮轰,大张伟与经纪人的恋情,北大毕业,学过中美著作权法,也是在美国执业的律师)
乐评人邹小樱也说了,如果画在大张伟的尺度,华语乐坛的很多歌,很多天王天后都涉嫌抄袭了。
3.署名的问题
大张伟的《爱如潮水》用了的元素包括爱如潮水、baby、Candyman等,如果每个都署名,是不是署到太平洋去了?其次我们看一下国内电视节目的惯例。
李玟参加《我是歌手》编曲也采样了Coldplay的《Adventure Of A Lifetime》:
但是节目播出时署名是这样的:
编曲:Jae Chong 演唱:李玟
并没有署Coldplay的编曲人啊(Jae Chong是李玟在我是歌手节目的编曲人)
【注意耳帝的用词采样贯穿始终,Coldplay粉丝也反映两个编曲听起来“完全一样】
也就是说张伟用了Zedd的元素,但是不署名在国内是通行做法。并不代表张伟就声称这个编曲就全是张伟的东西的。
Zedd的Candyman是M&M豆的广告曲,是一首非常出名的曲子,包括盖世英雄的评委鸟叔等人不可能没听过这歌。所以,既然Zedd声称张伟引用的部分和自己的Candyman一模一样,那鸟叔也听得出来吧,既然业内人士人人都听得出来,这个元素是Zedd的东西,大张伟不可能试图欺骗别